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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海淀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 作者:海淀区司法局法宣科
  • 来源:海淀区司法局
  • 时间:2016-03-15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

2016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理念、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围绕疏解非首都功能、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和改善民生、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开创“十三五”时期海淀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6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重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普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重点做好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新模式;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一、以“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

1.认真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按照中央和北京市两级指示精神,制定海淀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部门、行业和各街镇结合全区“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财政局、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区属企事业单位)

2.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区法宣办及各街镇认真组织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六五”普法经验,表彰“六五”期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明确“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加大对“七五”启动的社会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影响。(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镇)

3.加强“七五”普法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强化专职人员配置,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根据领导班子换届情况,及时完成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的调整、增补。(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各街镇)

二、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统领,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宣传全面依法治国与“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的辩证联系,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在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行政执法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

5.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内容,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继续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加强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制办、各行政执法单位)

6.深入学习宣传与我区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产业规划、投资融资、经济运行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财政金融税收、企业并购重组、企业上市、公司证券以及规范各类金融活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创新创业激励、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我区“高精尖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平稳运行。(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

7.深入学习宣传与我区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疏功能减人口、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城市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共建共享等,学习宣传治安管理、市政管理、市容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道路交通、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现代文明意识。学习宣传有关禁毒、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养犬、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法律法规,深化文明城区建设。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学习宣传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民主自治、见义勇为、社工队伍及志愿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8.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从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改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优抚安置等法律法规,促进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市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弱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9、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等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妇联、区卫计委、其他相关部门)

10.继续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根据全国普法办和市法宣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四个民主”、“两个公开”、硬件设施、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建设,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民政局、区农委)

三、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11.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总结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成功经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和形式,不断拓展“法律六进”新领域、新途径,扩大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法宣办、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12.狠抓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年度述法制度,落实《海淀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规定》。把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在公务员入职培训、任职培训中突出法治内容的培训和学习。充分发挥“海淀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在北大法学院、区委党校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工作,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法制办、区法宣办、区委党校)

13.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中小学校“青春船长”和“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结合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充分发挥“海淀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开展普法参观学习、模拟法庭活动、法治文艺展演、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果展示等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青少年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区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北京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开展青少年普法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责任单位:区教委、团区委、区法宣办)

1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认真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挥国资委、商务委和海淀园工委作用,把法律宣传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和海淀园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依托商务楼宇工作平台,继续扩大商务楼宇普法工作站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普法示范工作站建设,提升商务楼宇普法规范化水平。探索企业冠名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和发布普法公益广告等形式,提升企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参与程度。(责任单位:海淀园工委、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分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社工委、区法宣办、各街镇)

15.注重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满足流动人口需求,适合其工作、生活特点的普法工作新模式,重点宣传办理暂住证、工作居住证、随亲属进京、因工作进京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在京交通出行、环境卫生等生活法律常识的宣传,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进集贸市场、送法进工地、送法进出租屋活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加强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流管办、区公安分局、海淀交通支队、区住建委、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各街镇)

四、以打造普法品牌为抓手,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

16.进一步深化“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完善“法之声”以案释法宣讲团工作机制,壮大宣讲队伍,深入村居和各行各业开展宣讲活动。各街镇及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宣讲活动现场组织工作,区法宣办组织以案释法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收集汇总案例,录制视频,在社区、村进行播放宣传。(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律师协会、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

17.继续办好《百姓法律生活》读报。提高《百姓法律生活》办报质量,增强报纸可读性。利用法律读报开展有奖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为法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法治宣传平台。(责任单位:区法宣办)

18.创立“海淀众创”微信普法平台。与高校法学院合作,整合海淀园工委、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力量,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旨,以创业引导、创业服务为主题,创立“海淀众创”微信普法平台,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法宣办、海淀园工委、区知识产权局)

五、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感染力和实效性

19.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把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

20.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继续发挥“律之韵”法治文化艺术团作用,因地制宜创作适合下基层、进村居演出的《法宝2016》系列节目,增加演出场次,扩大演出影响,形成品牌效应。在全区广泛征集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充实海淀区法治文艺作品库,实现全区法治文化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文化委、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21.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法治文艺队伍及法治文艺演出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街镇建立群众法治文艺小分队,广泛开展“诗书画·说唱演”活动,形成“一街(镇)一品”、各具特色的街镇普法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文化委、各街镇)

2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继续扶持各街镇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等建设,在山后各镇实施普法广场与回迁小区同步规划,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区文化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各街镇)

六、以完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集聚法治宣传教育有效资源和力量

23.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着力推动“1+10+82+N”普法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法治宣传工作会商机制,加大全区普法统筹力度。公安、交通、工商、税务、城管、食药、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的基层单位或工作机构要积极联合所在街镇,开展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普法,进一步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市场化运作模式。量化普法工作指标,建立科学的普法效果评估体系,注重考核评估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法宣办、相关委办局及其基层单位或工作机构、各街镇)

24.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深化“海之源”普法志愿团工作,精心设计普法项目,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实现普法需求和志愿服务对接,提高普法志愿服务精细化程度,有针对性培育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团区委、相关委办局、北京市睿搏社会工作事务所)

25.加大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媒体合作,在媒体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下功夫。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新媒体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区法宣办、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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