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须知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海淀区司法局纪检组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海淀区司法局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上述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二、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联系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010-88489017(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举报(投诉)邮箱:hdsfjzzc@163.com
举报(投诉)信邮寄地址: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司法局纪检组(邮编 1000195)
接访部门:海淀区司法局政工科(监察科)